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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64 章 郑夙番外(第3页)

郑夙低头,正好跟腰边那一颗滑溜溜的小脑袋对上。

喔,她可可爱爱,脑袋空空,还没有脑浆,她那眼窟窿里簇着幽绿的鬼火!

但再可爱也不是你咬腚的理由!

嗷呜嗷呜。

咔哒咔哒。

郑夙抖臀甩了甩,她齿牙咔咔,竟没甩得脱,反而像一记回旋镖,牢牢扎在他的屁股上。

郑夙:??

救!命!

别人一咬定情,好歹咬的是手臂,再不济也是脚,他这算什么?

小鬼果然是天底下最讨厌,最麻烦,最可恶的东西!

郑夙花了三天三夜,才将紧咬不放的阴神姬一脚踹飞,他立即飞遁万丈,消失不见。

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放弃!

为了保全他优雅尊臀,冷酷杀手这碗饭他端不起!也吃不了!

溜了!

郑夙果断跑路,隐姓埋名做回他的老本行。

赶尸。

他被导师们称为优等生也是有理由的,起码靠着赶尸这一招绝活,不管是穿梭在什么时空界天,他都能吃上一碗饱饭,而不至于饿死街头。其实郑夙还想找找张家老祖的关系,看能不能吃上一碗师徒软饭,但想想他是正经人,随后作罢。

翌日,摘星洲,天朗气清,郑夙找了个阴凉地方,让尸兄们都原地待命,他翻进尸皇棺里午睡。

中途,他莫名觉得胸前窒息,睁眼一看。

啊。

这该死的咬腚小鬼又来了!

郑夙觉得尊臀又隐隐作痛,他正要伸手捂住,岂料她开口就是——

“哥哥!哥哥!我终于找到你啦。”

小鬼还挺兴奋,语气里全是孺慕与依恋。

郑夙:?

喔,他忘了,他摘了那重得要死的鹿骨礼器面具,还换了身很良家妇男的装扮。

郑夙琢磨着,真是阴差阳错的命运,他竟长得跟天道差不多,篡权夺位是不是更容易些?但咸鱼又想想,太累了,算了。

咸鱼懒懒翻了身。

阴神姬也翻了身,小手小脚小骨,缩成一枚骨球,乖巧团在郑夙的胸前。

郑夙:“……”

郑夙:“你在干嘛?”

小鬼:“我跟哥哥一起睡觉呀!”

理直气壮的态度让郑夙当场噎住。

他怀疑那狗天道是不是没有给祂妹妹安排生理课,怎么总是百无禁忌的?

吧,这一副还未开窍的骨头好像也不需要这种东西。

阴神姬似乎想了想,又从骨球里掏出两只细细短短的手骨,把哥哥的脑袋抱住,从那空寂的喉骨里流出娇娇嫩嫩的嗓声,低低哼着童谣,“银窝窝,金边边,咬桃草,衔春泥,快快回到家里边,哥哥把我高高抱。”

热暑蝉燥,万物生长,山风水草燃烧得烈烈有声,附近延展了一片金钱花的草坡,花色金黄夺目,可降气行水,凉气四溢。

郑夙的眼皮也是凉的,泛着淡金色的线光。

这小鬼大概是从这片金钱花地急急穿行过来,纵横的胸腔骨节里挤满了这些灿金色的小花,仿佛长出了一把金茸茸的猫耳朵,柔软天真无害簇拥着他。

她还像个猫仔乖乖,用童谣哄他入睡。

“……快快回到家里边,哥哥把我高高抱!”

只是装乖没到一刻,她立即朝他伸手,索要报酬,“哥哥抱!抱我!抱我!抱阴神姬!”

强烈又撒娇浓郁的索求,毫不掩饰她的喜爱与在意。

郑夙忽而觉得耳朵好痒。

郑夙伸手拍了拍耳骨,不知何时掉进来一朵璨璨的金钱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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