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五百万后,我在师范大学附近租了一套高档公寓,原本是想直接买的,但是苏晓晓坚持让我少花钱,毕竟以后的日子还很长。
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小家,我更加全力以赴地写作,直到快要写到最后一个故事《丛林法则》,这最后一个故事可以说是所有故事中最惨烈的,因为死亡人数最多,由于我事先预告过,所以在网上的呼声最高。
「社会篇」事实上并不太好写,因为有一些涉及到真实事件,尤其是李晟铭事件和末日预言,这些都是公众所熟知的,虽然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,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,但还是有不少读者猜到了故事原型,因此产生了激烈的讨论,这也进一步提升了《雨神手记》的热度。
果然如马博渊推测的那样,我的小说有成为现象级小说的潜质。
但写到《丛林法则》时,我的内心隐隐间有一丝后怕,那种极度黑暗,极度闭塞,自相残杀的场景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,我完全不想回忆第二遍。
因此我放慢了前一个故事的写作度,见我度放缓,就有大量读者前来催更,此时马博渊打来电话,这让我生出极大的压力。
“宇先生,你现在的写作度有点慢啊,小心热度降下去了!”
“实不相瞒,最后一个故事有点复杂,我必须花些时间构思。”
“今天除了催催你之外,还有一件好事告诉你,你的第一本小说《绝命证人》竟然破格被我们主编看中了,也同意出版,但是价格没有《雨神手记》高。”
我的心脏突然猛跳起来,虽然《雨神手记》让我被很多人熟知,也为第一本小说引流不少,数据也比以前好太多,但与第二本小说仍旧相差太远。
“那这次出价大概是多少呢?”我吞了吞口水问道。
“只有3oo万,但是价格可以谈,《绝命证人》我全部看完了,我觉得这部作品更能代表你的现实主义特点,不过我同样有几个问题要问你!”
“你问吧!”一听到他又要问问题,我的心突然咯噔一下,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“最后一章番外说你是从一个警察身上找到的素材,请问这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吗?”
“是的,里面的七个案子基本上是他提供的素材,我以前从来没写过破案推理题材的小说,没有这些素材,我根本不会写。”
“那主角是用的真名吗?”
“是的,我那时还特地问他可不可以用真名。”
“这涉及到姓名权,所以我们经过一番商讨,这边想让你邀请他过来亲自授权!”
这让我有些为难,我毕竟很久没与第一本小说的主角方崖联系过,作为警察的他实在太忙了,完全不知道他是否有时间,还要让他从h市赶过来,这的确不太容易,我沉默许久,才回复道:
“这样吧,我先问问,出版合作的事情先不着急。”
经历了那次凶案之后,方崖立即赶回去和自己的老婆孩子团聚了,没过多久就到市局复职,那段时间他一直比较忙,在短短的一个星期内,他给我66续续地讲了很多案子和往事,这让我对这个人更加的了解,也能让我更好的丰富人物形象,搜集完所有素材之后,我这才回到千湖市开始写作。
我心里很明白,他当时只是帮我一个忙作为回报而已,和我并不算太熟,这次的邀请无疑让我倍感压力,我想要放弃,但那不仅仅是3oo万,更是我的处女作,我不希望它被埋没。
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苏晓晓,谁知道她竟激动无比。
“我还以为你只是想让别人认为这是真实事件,才这么写的,原来真有这样一个警察,哈哈,我倒要见见他长得有多帅!”
我苦闷地说道:“人家很忙,而且我们并不是很熟,要喊他来千湖市,属实有些难。”
她摇晃着我的手臂,突然撒娇起来:“你就试试看嘛,别总是不好意思。”
在她的软磨硬泡下,我这才鼓起勇气,终于拨通了那个一年前就存下的电话号码,尽管他一再强调,碰到什么麻烦事可以去找他,但我从未有这种想法。
电话在我极度紧绷的精神下终于接通了,只听见听筒那头磁性中带有些许沧桑的声音:
“喂,你是宇慎?”
随即我把邀请他的缘由一股脑的说出来,紧张的心情让我的语极快。
只听见他突然笑了两声,我这才放松下来。
“我还以为什么事呢,正巧我和夏蝉想要带着孩子去旅游,不知道去哪玩呢?”
“哦,是吗?看来我这个电话打得正是时候咯!”
我们的话语很快变得轻松起来,就像突然联系上一个多年的故友一般,这种感觉很奇妙,他既是我笔下的人物,我曾经无数次分析过他,竭力想象着他的生活,又像一个一见如故、君子之交的朋友。
当我告知方崖即将来访时,苏晓晓激动得跳起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