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证明孟清和的顾虑并非多余。当他将自己的打算告知孟王氏之后,孟王氏足足愣了一盏茶的时间。
十二郎,莫非真的傻了?
好好的农户不做,竟然要去从军?成了军户,他还怎么科举?这些年的书都白读了?当家的地下有知还能合眼吗?
百年之后,她又有什么脸面去见孟家的列祖列宗?
“娘,儿子没傻,更没犯糊涂。”孟清和尽量放缓声音,他也知道,自己说出的话会对孟王氏造成什么样的影响,但已经决定的事情,他绝不会再更改。
从军是为了他自己,为了“孟清和”的家人,也为了顺便坑一把孟广孝。
若没有“投身”在这个少年身上,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飘零在六百年前的一缕孤魂。能飘回现代便罢,飘不回去早晚都是死路一条。
能活着,没人乐意死。
既然得了别人的“好处”,就要负起相当的责任,甭管这“好处”是不是他愿意要的
不过,他这么做坑的可不只是孟广孝,连带着整个孟家屯都别想跑。
回头再看,也只能说明孟某人的挖坑技术已然登峰造极。
“儿啊,你真的决意如此?”
“娘,请信儿子这一次。”
孟清和咬咬牙,双膝一弯跪在了孟王氏的跟前,从这一刻开始,他不再是二十一世纪的孟清和,而是一个生活在明初的失怙少年。
“娘,儿子早被从学中赶出,恐此生考试无望。爹和两位兄长不在了,家中田地是必定保不住的,孟家屯也不是长久的容身之处,从军是唯一的出路。”
孟王氏嘴角轻颤,抬起手,似想要抚过孟清和的头,到中途却又放下了。
“儿啊,是娘没用,累得你如此。”孟王氏眼圈微红,却到底没落下泪来,自当家的和两个儿子身死,她的泪也快流干了。
“娘,这是儿子的决定。”孟清和看着孟王氏,目光坚定,话语激昂,“父亲与兄长死于鞑子之手,即便不能手刃仇人,儿子也要杀几个鞑子,告慰父兄的在天之灵!”
孟王氏泪水挂在眼角,猛然间似想起了什么,“杀鞑子?”
“然!”
“为你父兄报仇?”
“然!”
“儿啊,”孟王氏顿了顿,语带疑虑,“你能拎起咱家的柴刀吗?”
“……”貌似,不能。
母子俩对视片刻,同时默然。
明初兵卒悍勇,镇守北疆的诸王隔三差五就要和草原上的朋友亲切会晤,草原上的朋友也喜欢到大明边疆来敦亲睦邻。双方经常是刀里来枪里往,关系非常之“亲密”。
依孟清和现在这副小身板,刀子剔下来没几两肉,柴刀都拎不起来,上战场当炮灰都会被人嫌弃。
孟清和想从军,不难。
从军后想有所建树,很难。
一天三餐,独门独院,吃穿不愁,离他还有不远的距离。
捏捏胳膊,孟清和低头,下蹲,画圈圈,沉默不语。
他怀念二十一世纪的八头身,六块腹肌。
门外的老猫适时的喵了一声,惬意的舔爪洗脸,很显然刚刚饱餐一顿。
孟清和转头,对着房门一呲牙,在老猫的炸毛中握紧了拳头,事在人为,六块腹肌算什么?他早晚练出八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