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儿一直往前走着,颠簸中,我的身体倾斜,摔在了尸堆里。
在温暖的血色河流中,我渐渐闭上眼睛。
睡梦中有她的音容笑貌,我很满足。
我死了,年仅三十六岁。
当意识消散那一刻,我在想,如果有下辈子的话,可不可以让我早点遇到她。
可能是我的感情太沉重,连老天都感动了吧。
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,到了一个全的地方。
头顶有一盏很特别的灯。
不需要燃烧蜡烛就可以照亮整个房间。
后来我知道,那是电灯。
这个世界很奇妙。
有比马儿跑的还快的铁盒子,有可以飞上天的载人巨鸟。
这些东西都非常好,可我最喜欢的一个东西就是手机。
因为我可以将她的音容笑貌全都保存下来。
这一世,她成为了我的妻子。
脑子里的记忆告诉我,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不喜欢她,甚至讨厌她。
因为家族联姻才娶了不爱的女人。
而自己深爱的那个,却被母亲用金钱打出国。
出国前夜,原主喝的烂醉,和他的初恋女友生了关系。
我如遭雷击,眼里带着愤怒。
如果可以,我想要再死一次,这具不干净的身体,让我觉得恶心,配不上她。
可我不敢死,我怕死了之后,就再也遇不到她了。
我派人找到了在国外的那个什么初恋女友,将她带到医院做检查。
果然,她有孕了。
我庆幸之余,擦了一把冷汗。
用雷霆手段将她肚子里的孩子打掉。
她哭的很伤心,骂我不是人,是个没有感情的禽。兽。
“我只想要个孩子,你为什么要剥夺我做母亲的权利。”
我对这个女人没有一丝怜悯。
全部感情都给了我的公主殿下。
其他女人关我什么事。
而且,我不是傻瓜,眼前哭的悲戚的女人,并没有原主想象的那么单纯。
就算原主和妻子没有感情,但是他们已经成婚。
这个女人公然和有妇之夫苟且,又好的到哪里去。
呵,我心里冷笑。
“你要做母亲我不管,但孩子绝对不能是我的。”
我爱了公主那么多年,好不容易有一次重生的机会,又怎么可以断送到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身上。
“纳兰长风,你不是说爱我的吗?”女人歇斯底里大喊,表情有些扭曲。
“别逼我告诉你老婆,你他妈早就是我玩剩下的男人了!”
我一把拿起桌上的水果刀,刀尖抵在她的脖子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