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清和对葡萄牙王室的真诚问候没兴趣,他在意的是,郑和船队在哪里遇到欧洲人?
美洲不可能,澳洲更不可能。南极洲,北极洲,想都不必想。唯一的答案,只有非洲。
“难不成郑和发现好望角了?”
孟清和摸摸下巴,相当有可能。
与此同时,被孟伯爷惦记的大明船队,正乘风破浪,追击一群海盗。
朱高燧站在宝船船首,一身大红盘龙常服,金丝银线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
脚踩船舷,手中挥舞着长刀,被海风吹成古铜色的英俊面容,带着嗜血的兴奋,“追上去开炮!打不中?撞沉!留几个活口,孤还等着寻宝装船!”
郑和站在他身后,很是淡定。
显然,眼前的场景不是第一回发生。
在前方逃命的海盗的们,无论国籍,无论肤色,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,跑,快点跑,被追上,一定会成为鲨鱼的晚餐!
只可惜,三帆木船哪里跑得过大明战船。
“交出船上金银宝石,招出藏宝地点,不然丢进海里喂鱼!”
盯着宝船上的大红身影,听到通译喊话,盗们抱团颤抖,泪流满面,满心的愤怒和委屈,他XX的!到底谁才是海盗?!
第二百三十二章丰收
事实证明,大白鲨的猎物,不死也要掉块肉。
朱高燧盯上的海盗船,逃脱几率无限趋近于零。自刘家港出航至今,同样的场景,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。
次数多的时候,一月之内,有大半月都在追剿海盗。
看到落在身后的木船接连沉入海底,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盗船开始陷入绝望。船上的海盗可以预见,一旦被战船追上,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。
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里,瞬间腾起巨大的水柱。
还算结实的木船在海浪间颠簸。
沉没的海船卷起巨大水涡,血腥味引来海中的鲨鱼,看着划过海面的三角鳍,海盗们几近崩溃。
朱高燧和战船上的明军愈发兴奋,跟在战船后的商船都在跃跃欲试。
比起规规矩矩做生意,抢劫海盗,明显来钱更快。
一次尝到甜头,再下手就变得十分容易。最后发展到,看到眼熟的骷髅旗,船员们的激动兴奋不亚于发现陌生海岛。
令海商闻风丧胆的强盗,在船队成员眼中,活脱脱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。
在抢劫过程中,船上通译的外语水平飞速飙升。很快能用八国语言说出“交钱不杀”。
作为“领队”,郑和总要象征性的劝说一下。
朱高燧不听劝,郑公公尽到职责,就算完成本职工作。很快卸下包袱,和王景弘侯显一起加入赵王组织的抢劫队伍。
“难怪鞑子喜欢打谷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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